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释例卷十
晋杜预撰
经传长历第四十六之一。
桓十七年,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庄二十五年:夏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传曰:「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僖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传曰:「夏五月,日有食之。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文元年:春「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传曰:「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闰当在僖公末年。
十五年夏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传曰: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襄二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传曰:「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昭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传曰: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平子御之,曰:止也!惟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有伐鼓用币,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哀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传曰:「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历见经、传七百七十九,传,发有八。
释例曰:「书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是以天子必置日官,诸侯必置日御,世修其业,以攻其术,举全数而言,故曰六日,其实五日四分日之一。日一日行一度,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奇。日官当会集此之迟速,以考成晦朔,错综以投闰月。闰月无中气,而北斗斜指两辰之间,所以异于他月也。积此以相通,四时八节无违,乃得成岁,其微密至矣。得其精微,以合天道,则事叙而不悖。故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然阴阳之运,随动而差,差而不已,遂与历错。故仲尼、丘明每于朔闰发文,盖矫正得失,因以宣明历数也。桓十七年日有食之,得朔,而史阙其日,单书朔。僖十五年日食亦得朔,而史阙其朔与日。故传因其得失,并起时史之谬,兼以明其余日食或历失其正也。庄二十五年经书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阳之月也,而历数误。寔是七月之朔,非六月,故传曰: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明此食非用币、伐鼓常月,因变而起历误也。文十五年经文皆同,而更复发传曰「非礼」者,明前传欲以审正阳之月,后传发例欲以明诸侯之礼,而用牲为非礼也。此乃圣贤之微旨,而先儒所未喻也。昭十七年夏六月日食,而平子言非正阳之月以诬一朝,近于指鹿为马,故传曰「不君君」,且因以明此月为得天正也。刘子骏造「三统历」以修春秋,春秋日有食之有甲乙者三十四,而三统历惟得一食。历术比诸家既最疏,又六千余岁辄益一日,凡岁当累日为次,而无故益之,此不可行之甚者。班固前代名儒,而谓之最密。非徒班固也,自古以来,诸论春秋者多违谬,或造家术,或用黄帝以来诸历,以推经传朔日,皆不得谐合。日食于朔,此乃天验。经传又书其朔日食,可谓得天。而刘、贾诸儒说,皆以为月二日或三日,并公违圣人明文,其蔽在于守一元,不与天消息也。余感春秋之事,尝著历论,极言历之通理。其大指曰:天行不息,日月星辰各运其舍,皆动物也。物动则不一,虽行度大量,可得而限。累日为月,累月为岁,以新故相考,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故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岁而不食者,理不得一,而算守恒数,故历无有不差失也。始失于毫毛,而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顺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言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者也。推此论之,春秋二百余年,其治历通变多矣。虽数术绝灭,还寻经传微旨,大量可知。时之违谬,则经传有验,学者固当曲循经传月日日食,以考晦朔也。以推时验而见。皆不然,各据其学,以非春秋,此无异度已之迹,而欲削他人之足也。余为历论之后,至咸宁中,有善算者李修、夏显,依历体为术,名乾度历,表上朝廷。其术合日行四分之数,而微增月行,用三百岁改宪之意,二元相推七十余岁,承以强弱,强弱之差盖少,而适足以远通盈缩。时尚书及史官以乾度历与泰始历参校,古今记注,乾度历殊胜,今其术具存。时又并考古今十历,以验春秋,知三统历之最疏也。今具列其时得失之数,又据经传微旨证据及失闰旨,考日辰朔晦,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如左。诸经传证据及失闰违时,文字谬误,皆甄发之。虽未必其得天,盖是春秋当时之历也,学者览焉。大凡经传有七百七十九日,三百九十三日。经三百八十六日,传其三十七日食,三无甲乙。
黄帝历得四百六十六日,一日食,失三百一十三日;三十六日食,三无甲乙。
颛顼历得五百九日,八日食,失二百七十日,二十九日食,三无甲乙。
夏历得五百三十六日,十四日食,失二百四十三日;二十三日食,三无甲乙。
真夏历得四百六十六日,一日食,失三百一十三日;三十六日食,三无甲乙。
殷历得五百三日,十三日食,失二百七十六日,二十四日食,三无甲乙。
周历得五百六日,十三日食,失二百七十三日;二十四日食,三无甲乙。
真周历得四百八十五日,一日食,失二百九十四日,三十六日食,三无甲乙。
鲁历得五百二十九日,十三日食,失二百五十日,二十四日食,三无甲乙。
三统历得四百八十四日,一日食,失二百九十五日;三十六日食,三无甲乙。
乾象历得四百九十五日,七日食,失二百八十四日;三十日食,三无甲乙。
泰始历得五百一十日,十九日食,失二百六十九日,十八日食,三无甲乙。
乾度历得五百三十八日,十九日食,失二百四十一日,十八日食,三无甲乙。
今长历得七百四十六日,三十三日食,失三十三日。经传日月误四日食,三无甲乙。
汉末宋仲子集七历以考春秋,案其夏、周二历术数皆与艺文志所记不同,故更其名为真夏、真周历也。隐公元年
正月辛巳小二月庚戌大三月庚辰小
四月己酉大五月己卯小
六月戊申大
七月戊寅小八月丁未大
九月丁丑小
十月丙午大十一月丙子大十二月丙午小五月辛丑,二十二日。十月庚申。十五日。隐公二年
正月乙亥大二月乙巳小三月甲戌大
四月甲辰小五月癸酉大六月癸卯小
七月壬申大八月壬寅小
九月辛未大
十月辛丑小十一月庚午大十二月庚子小闰十二月己巳大八月庚辰。
八月无庚辰,七月九日有庚辰,日月必有误。十二月乙卯。十六日。隐公三年。「正月己亥大。」「二月己巳小」「三月戊戌大」
「四月戊辰小」。「五月丁酉大」。
「六月丁卯小」。
「七月丙申大」「八月丙寅小」
「九月乙未大」
「十月乙丑小」「十一月甲午大」「十二月甲子小」「二月己巳」。日食一日。三月庚戌,十三日。壬戌。二十五日。四月辛卯。二十四日。八月庚辰。十五日。冬庚戌。
十二月无庚戌,十一月十七日也。十二月癸未。二十日。隐公四年:
「正月癸巳,大。」「二月癸亥,小。」三月壬辰,大。
四月壬戌,小。「五月辛卯,大。六月辛酉,大。七月辛卯,大。」八月庚申,大。
九月庚寅,小。
十月己未,大。十一月己丑,小。十二月戊午,大。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三月十七日也。有日而无月也。隐公五年,
正月戊子大。二月丁巳大。三月丁亥小。
四月丙辰大。五月丙戌小。六月乙卯大。
七月乙酉小。八月甲寅大。
九月甲申小。
十月癸丑大。十一月癸未小。十二月壬子大。闰十二月壬午大。「十二月辛巳」。三十日。隐公六年,
正月壬子小。二月辛巳大。三月辛亥小。
四月庚辰大。五月庚戌小。
六月己卯大。
七月己酉小。八月戊寅大。
九月戊申小。
十月丁丑大。十一月丁未大。十二月丁丑小。五月庚申,十一日。辛酉。十二日。隐公七年,
正月丙午大。二月丙子小。三月乙巳大。
四月乙亥小。五月甲辰大。六月甲戌小。
七月癸卯大。八月癸酉小。
九月壬寅大。
十月壬申小。十一月辛丑大。十二月辛未小。闰十二月庚子大。七月庚申,十八日。十二月壬申,二日。辛巳。十一日。隐公八年
正月庚午大。二月庚子。三月己巳大。四月己亥小。五月戊辰大。六月戊戌小。
七月丁卯大。八月丁酉小。
九月丙寅大。
十月丙申小。十一月乙丑大。十二月乙未小。三月庚寅,二十二日。四月甲辰,六日,辛亥,十三日,甲寅,十六日。六月己亥,二日,辛亥,十四日。七月庚午,四日。八月丙戌。
七月有庚午,丙戌误。九月有辛卯,二十六日。八月不得有丙戌,丙戌误也。九月辛卯。二十六日。隐公九年
正月甲子大二月甲午小三月癸亥大
四月癸巳大五月癸亥小六月壬辰大
七月壬戌小八月辛卯大
九月辛酉小
十月庚寅大闰十月庚申小十一月己丑大十二月己未小三月癸酉,十一日。庚辰,十八日。十一月甲寅。二十六日。隐公十年
正月戊子大二月戊午小三月丁亥大四月丁巳小五月丙戌大六月丙辰大
七月丙戌小八月乙卯大
九月乙酉小
十月甲寅大十一月甲申小十二月癸丑大正月癸丑
二十六日。六月戊申。
六月无戊申,五月二十三日也。上有五月,则误在日。壬戌七日,庚午十五日,辛未十六日,庚辰二十五日,辛巳、二十六日。七月庚寅、五日。八月壬戌、八日,癸亥。九日。九月戊寅。
九月无戊寅,八月二十四日也。上有八月,下有冬,则误在日也。十月壬午。二十九日。隐公十一年,
正月癸未小。二月壬子大。三月壬午小。
四月辛亥大。五月辛巳小。
六月庚戌大。
七月庚辰小。八月己酉大。
九月己卯小。
十月戊申大。十一月戊寅大。十二月戊申小。五月甲辰、二十四日。七月庚辰,一日。壬午,三日。十月壬戌,十五日。十一月壬辰。十五日。桓公元年
正月丁丑大二月丁未小三月丙子大
四月丙午小五月乙亥大
六月乙巳小
七月甲戌大八月甲辰小
九月癸酉大
十月癸卯小十一月壬申大十二月壬寅小闰十二月辛未大。四月丁未。二日。桓公二年
正月辛丑小二月庚午大三月庚子大
四月庚午小五月己亥大
六月己巳小
七月戊戌大八月戊辰小
九月丁酉大
十月丁卯小十一月丙申大十二月丙寅小。正月戊申,八日。戊申,纳于太庙。五月十日也,有日而无月。桓公三年:
「正月乙未大二月乙丑小三月甲午大
四月甲子小五月癸巳大
六月癸亥小
七月壬辰大八月壬戌大九月壬辰小
十月辛酉大。」「十一月辛卯,小。」「十二月庚申,大。」「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一日。」桓公四年,
正月庚寅,小。二月己未,大。三月己丑,小。
四月戊午,大。五月戊子,小。
六月丁巳,大。
七月丁亥,小。八月丙辰,大。九月丙戌,小。
十月乙卯,大。十一月乙酉,小。「十二月甲寅,大。」桓公五年,
正月甲申,大。闰正月甲寅,小。二月癸未,大。三月癸丑,小。
四月壬午,大。五月壬子,小。
六月辛巳,大。
「七月辛亥,小。」「八月庚辰,大。」
「九月庚戌,大。」
「十月庚辰,小。」「十一月己酉,小。」「十二月戊寅,大。」「正月甲戌,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也。」「书于正月,从赴。己丑,六日。」桓公六年,
正月戊申,小。二月丁丑,大。三月丁未,大。
「四月丁丑,小。」「五月丙午,大。」「六月丙子,小。」
「七月乙巳,大。」「八月乙亥,小。」
「九月甲辰,大。」
「十月甲戌,小。」「十一月癸卯,大。」「十二月癸酉,小。」「八月壬午,八日。九月丁卯,二十四日。」桓公七年,
正月壬寅,大。二月壬申,小。三月辛丑大。
四月辛未小。五月庚子大。六月庚午小
七月己亥大。八月己巳大。
九月己亥小
十月戊辰大。十一月戊戌小。十二月丁卯大闰十二月丁酉小。
邢云:「此不合有闰,若来年五月,不得有丁丑。」二月己亥。「二十八日。」桓公八年:
「正月丙寅大。二月丙申小。」三月乙丑大。
四月乙未小。五月甲子大六月甲午小
七月癸亥大八月癸巳小九月壬戌大。
十月壬辰大。十一月壬戌小十二月辛卯大。正月己卯、十四日。五月丁丑。十四日。桓公九年:
「正月辛酉小。二月庚寅大。三月庚申小。
四月己丑大。五月己未小
六月戊子大。
七月戊午小八月丁亥大。
九月丁巳小
十月丙戌大。十一月丙辰小。十二月乙酉大。」桓公十年:
「正月乙卯大。二月乙酉小三月甲寅大。」
四月甲申小。五月癸丑大。
六月癸未小
七月壬子大。八月壬午小
九月辛亥大。
十月辛巳小。十一月庚戌大。十二月庚辰小。正月庚申,六日。十二月丙午。二十七日。桓公十一年
正月己酉大。闰正月己卯小。二月戊申大。三月戊寅小。
四月丁未大。五月丁丑大。
「六月丁未小。」
「七月丙子大。」「八月丙午小。」
「九月乙亥大。」
「十月乙巳大。」「十一月甲戌大。」「十二月甲辰小。」「五月癸未,七日。」九月丁亥,十三日。己亥。二十五日。桓公十二年
正月癸酉大。二月癸卯小。三月壬申大。
四月壬寅小。五月辛未大。
六月辛丑小。七月庚午大。八月庚子大。
九月庚午小。
十月己亥大。十一月己巳小。十二月戊戌大。六月壬寅,二日。七月丁亥,十八日。八月壬辰,
七月二十三日。书八月,从赴也。十一月丙戌,十八日。十二月丁未。十日。桓公十三年正月戊辰小闰正月丁酉大二月丁卯小三月丙申大
四月丙寅小五月乙未大
六月乙丑小
七月甲午大八月甲子小
九月癸巳大
十月癸亥小十一月壬辰大十二月壬戌大二月己巳,三日。桓公十四年正月壬辰小二月辛酉大三月辛卯小
四月庚申大五月庚寅小
六月己未大
七月己丑小八月戊午大
九月戊子小
十月丁巳大十一月丁亥小十二月丙辰大八月壬申,十五日。乙亥,十八日。十一月丁巳。二日。桓公十五年
正月丙戌小二月乙卯大三月乙酉大
四月乙卯小五月甲申大
六月甲寅小
七月癸未大八月癸丑小
九月壬午大
十月壬子小十一月辛巳大十二月辛亥小三月乙未。十一日。四月己巳。十五日。六月乙亥。二十二日。桓公十六年:
正月庚辰大二月庚戌小三月己卯大
四月己酉小五月戊寅大六月戊申大闰六月戊寅小
七月丁未大八月丁丑小
九月丙午大
十月丙子小十一月乙巳大十二月乙亥小
经言冬城向。十月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冬,城向,书时也。」学者疑于冬城向在十月,下有十一月,而传云书时。今推校闰在六月,则月却而节前,水星可在十一月而正也。功役之时,皆总指天象,不与诸历数同也。诗曰「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此未正中也。传之释经,皆通言一时,不月别也。经书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若无传辞,则必谓叔弓四月如滕。推此言之,城向亦俱是十一月,但本事异,各随本而书之耳。不然,丘明无缘发书时之传也。桓公十七年
正月甲辰大二月甲戌小三月癸卯大
四月癸酉小五月壬寅大
六月壬申小
七月辛丑大八月辛未大
九月辛丑,小。
十月庚午,大。十一月庚子,小。十二月己巳,大。「正月丙辰,十三日。」二月丙午,
二月无丙午,日月必有误。三月四日也。五月丙午,五日。六月丁丑,六日。八月癸巳。「二十三日。」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十月辛卯,二十二日。」桓公十八年,
「正月己亥,小。二月戊辰,大。三月戊戌,小。四月丁卯,大。五月丁酉,小。
六月丙寅,大。
七月丙申,小。八月乙丑,大。
九月乙未,小。」
十月甲子,大。十一月甲午,大。十二月甲子,小。四月丙子,十日。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五月一日也,有日无月。七月戊戌,三日。十二月己丑。二十六日。春秋释例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