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传第十六
郑氏注
礼,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
○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祖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
○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诗云:不显不承,无𭣧于人斯。此之谓也。